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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体上我是主张国家尽可能不干预和少干预经济活动的。但对电脑网络安全软件产业,我觉得国家应该介入,并应该作为一项公共产品服务大众。 比如,国家可以收购一家技术力量雄厚的商家,国家可以把其技术骨干聘任为国家公务人员,然后无偿服务大众。国际组织和各国也应该作为一项公共安全举措加强合作。 对于民间的相关商家,不必用行政手段打压。不过,有国家无偿服务,他们很难生存下去的。让其自生自灭好了。 具体理由我觉得不需要太多阐明。把其与社会治安及传染病防治联系起来就不难理解了。这项主张我认为是符合经济学原理的。
【资料来源:李光维】